法定抵消要件有哪些?法定抵消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2023-05-19 10:25:56 来源:巴中在线
一、
法定抵消要件有哪些
法定抵销,是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符合其要件时,可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抵销;具体是指在二人互负债务而其给付种类相同的场合,可以以一方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我国法律作了规定。其中,依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果的权利称抵销权,属形成权的一种。抵销人的债权,称为主动债权(又称自动债权、能动债权或抵销债权);被抵销人的债权称为被动债权(又称受动债权)。
二、
法定抵消构成要件
1、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
抵消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才能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也只有两个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抵消,如果一个是合法债务,另一个是不合法债务,则不得主张抵消,因为不合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2、抵消的标的物种类相同。
抵消的功能之一就在于节约交易费用,免去不必要的交易行为。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双方各有其经济目的,即不得抵消,否则不免使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的交易目的难以实现。因此标的物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抵消。
3、须双方债务均届清偿期。
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不得抵消,但当事人自愿放弃期前利益、对对方当事人无害的,也应允许抵消。双方的债务需可用于抵消。
三、
协议抵销与法定抵消有何不同
1、抵销的根据不同。法定抵押是基于法律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任何一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
2、对抵销的债务的要求不同。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约定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
3、对抵销的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
4、程序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未到达对方,抵销行为不生效;约定抵销,双方达成抵销协议时,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通知义务。约定抵销使交易活动更加灵活,对当事人也更为便利,但当事人约定抵销必须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防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同意抵销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