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移民政策 > 加拿大移民 >

侵犯荣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荣誉权有哪些权益保护?

2023-05-11 15:14:48 来源:税法网

一、荣誉权侵权的赔偿多少

(一)精神损害赔偿:

1、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在人云亦云,网络传播速度极快的年代,诽谤造成的影响无法预计。

2、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

3、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4、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

2、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二、侵犯荣誉权的法律规定

1、《民法通则》第101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任何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3、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5、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 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6、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

(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

(3)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荣誉权的权益保护

正确地利用、支配获得的荣誉,可提高民事主体的社会地位和市场信誉度,实现既得或预期利益。如在个人履历中注明自己曾获得的荣誉,其实现目标的百分比会上升;企业在产品上标明曾获的荣誉,会极大地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同时提高市场信誉度,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预期利益。

标签: 侵犯荣誉权的法律规定 荣誉权的权益保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夫妻之间可以办理房产过户吗?夫妻之间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还是去民政局拿?
什么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耗着不离婚谁最吃亏?
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时间是怎么样的呢?什么是投标保函?
业主委员会成员补贴最多是多少?业主委员会成员数量有规定吗?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流程有哪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开庭流程有哪些?
什么是合同订立的方式?合同订立需要哪些基本内容?
企业上市基本条件应该是什么?企业上市流程是什么?
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婚后的共同财产离婚以后如何分?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需要按哪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知识纠纷
1 债务人享有哪些权利?债务承担的要件是什么?
2 什么是相邻权?生活中相邻权受到侵害时怎么办呢?
3 合同中止期间的保险事故应该怎样处理?合同中止期间的保险事故理赔依据是什么?
4 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在了怎么分割?
5 买公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公租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6 要拿哪些资料才能报销工伤?工伤复发还有赔偿吗?
7 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具备哪些条件?
8 高速超速20%以上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超速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划分?
公司法
自然人享有荣誉权吗?荣誉权与名誉权相似点在哪?
什么情况下会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医疗废物有哪些分类?
涉诉资产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资产拍卖分配顺序是什么?
怎么写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手写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购房营业税是多少?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房产营业税包含哪几种情况?
产值是什么意思?公司产值是营业收入吗?
公证遗嘱能直接过户吗?新规继承父母房产不需公证了吗?
孩子监护权包括哪些方面?孩子监护权到多少岁?
网络诈骗报警后七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吗?网络诈骗1600元不立案吗?
公司原本规定的福利是否可以随意取消?员工福利包括什么?
合同法
债务转让有哪些法律效果?债务和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3-05-11

房屋租赁的一般违约责任是什么?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2023-05-11

劳动者怎么证明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可以起诉吗?

2023-05-11

个体户营业执照地址不符后果有哪些?工资流水可以造假吗?

2023-05-11

侵犯人身自由权是怎样处罚?侵犯人身自由权的法律表现有哪些?

2023-05-11

老婆的房贷抵扣老公的个税可行吗?哪些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05-11

劳动纠纷
债务转让有哪些法律效果?债务和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的一般违约责任是什么?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劳动者怎么证明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可以起诉吗?
个体户营业执照地址不符后果有哪些?工资流水可以造假吗?
侵犯人身自由权是怎样处罚?侵犯人身自由权的法律表现有哪些?
老婆的房贷抵扣老公的个税可行吗?哪些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61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